打赢官司 “打停”了养老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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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3-29 16:30热度:加载中...

打赢官司 “打停”了养老金

3月底的河南省长垣县街头乍暖还寒,63岁的王凤娥艰难地推着凉皮小车。身体一直不好的她原本无需再拖着病体摆摊糊口,只是4个月前,与县社保局的一场官司,将她平静的暮年时光彻底打破。 3月底的河南省长垣县街头乍暖还寒,63岁的王凤娥艰难地推着凉皮小车。身体一直不好的她原本无需再拖着病体摆摊糊口,只是4个月前,与县社保局的一场官司,将她平静的暮年时光彻底打破。

开始:官司打赢了

王凤娥等几名老人1966年参加工作,1999年3月经劳动部门批准退休。2001年底单位破产,失去了经济来源的她们便靠吃低保度日。2009年,原河南省劳保厅发布了《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》,等到了好消息的她们便依据该文件参保,长垣县社保局向她们每人收取了1987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“单位缴纳”10160.1元、“个人缴纳”1334.24元,每人共计11494.34元(其中利息6079.94元)。

后来几位老人了解到,县社保局向她们收取养老保险费的数额不合理。

老人们于是将长垣县社保局告上了法庭,要求对方依法返还自己多缴的养老保险费。长垣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22日作出判决,确认长垣县社保局向4位老人收取应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自1987年3月至1988年10月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,判决县社保局返还4位老人各10360.9元。

判决后,长垣县社保局于2011年12月22日将多收的10360.9元分别返还给了4位老人。

结果:养老金没了

自老人们领回了多缴的保费后,长垣县社保局便停发了她们的养老金。经询问得知,她们已经“被”退保了。社保局的领导说,由于几位老人的原单位已经破产,应由单位缴纳的保费无法筹措,社保局执行了法院的判决,将个人代单位缴的保费退还之后,相应的亏空无法弥补,遂作退保处理。该局领导还要求她们将法院判决以外的,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保费也一并领走,“你们跟社保局已经没关系了”。

老人们大呼不解,“养老金是我们唯一的经济来源。”王凤娥说,其他几名老人的家庭状况也都十分困难,停了养老金等于是要了几位老人的命。为了保住救命钱,几个月来,几名老人往社保局跑了无数趟,好话说尽,“俺这一把年纪,只差下跪了,甚至说,胜诉权当败诉了,再把退回的钱重新交上行不行。”说到委屈处,老人们已是浊泪涟涟。

一名叫郭凤荣的老人委屈地说,有人对她们说,都怪她们贪小便宜,这下吃大亏了吧。“我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怎么叫贪小便宜?”

据老人们讲,和她们同时退休的人里,还有一些人也被多收了保费,本来也准备打官司维权的,但现在纷纷打消了维权的念头,“社保局掌管着我们的保命钱,可不敢得罪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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